长春市南关区指导涉旅行业单位扩大复工复产
时间:2020-07-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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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省、市文旅部门具体要求,长春市南关区旅游管理中心积极指导涉旅单位推进相关事项:
恢复跨省团队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与“机票+酒店”业务。中、高风险地区暂不开放,跨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上调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限量。各旅游景区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全面开放景区室内旅游项目。
同时,南关区旅游管理中心还要求各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游览期间如出现突发疫情感染或疑似病例,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有关人员及时安排隔离检查,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健、文旅等部门报告,妥善处理。同时停止团队旅游活动,配合疾控机构对相关人员开展排查及医学观察。重点落实好游客报名环节管控、出团前各项保障、旅游行程管理、员工健康管理、突发疫情应对等各环节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预约、限流等各项防控措施为前提,安全有序做好开放运营工作。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不得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一旦旅游目的地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未出发的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已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团队,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听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引和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处置工作。要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电子屏等多种平台和载体进行宣传引导,加强对社会公众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宣传,促进居民旅游消费,大力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游客“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