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处
时间:2015-03-12 17: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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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定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省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省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旅游交通体系、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标识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处长:冯长国
电话:85614128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