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资源管理与督察处
时间:2014-0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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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全省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拟定全省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负责全省文物资源调查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制度。负责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审核、申报。指导全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查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法人违法、盗掘盗墓、文物犯罪等重大案件。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工作。
处长:姜彪
电话:85614190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