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31 10:52: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拟定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研究拟定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处长:朱红
电话:8561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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