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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进一步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

时间:2020-12-15 来源: 字体显示:  

  近年来,各地不断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普遍好转,但也存在新业态缺乏监管、部分场所仍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和规范发展提供指引和方向。
  《通知》指出,要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新业态发展、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组织实施五个方面推动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和规范发展。其中,在规范新业态发展方面,一是要加强综合性上网服务场所管理。以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为主营业务或主要招揽手段的综合性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二是要加强自助式上网服务场所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对在商场、机场等空间内的无独立围护结构场地设置上网服务设备供消费者自助上网的分布式经营场所,实施投入运营前向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管理。
  此外,在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方面,《通知》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提升上网服务场所服务能力,二是要完善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三是要推进场所服务等级评定国家标准落地实施。《通知》还明确,通过加强信用监管,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应列入、尽列入”的原则,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让违法违规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等方式,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管理,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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