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
时间:2017-03-13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正式实施。近日,洮南市文广新局在全市城乡掀起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活动的高潮,局所属基层文化部门、街道各文化活动中心、乡镇各文化站都在显著位置悬挂了宣传条幅,累计悬挂条幅28副。
洮南市文广新局局长于延春表示,将在近期组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业务学习和考试,以进一步促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服务效能,扎实推进洮南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