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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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时间:2017-03-16 来源: 字体显示:  

  
    东丰县文广新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下属各基层单位也分别开展学习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是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责任主体,规定了政府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组织、管理、提供、保障中的职责。同时,法律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公示制度、公共文化机构年报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构筑起了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文化法治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月2日-3月10日,局机关、县图书馆、县艺术团、县文化馆、县农民画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文广总站、金鹿电影公司、新华书店等单位,积极组织学习《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观看《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视频会议资料》。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当前文化领域的重要任务,高标准抓好落实。

  县文广新局除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外,在户外LED显示屏及县农民画馆大屏幕上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进行广泛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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