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石湖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时间:2017-04-18 15: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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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5日通化县石湖镇全体机关干部在政府五楼会议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实行这部法律,将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镇分管文化的领导表示要加强宣传、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本法充分的融入到传统文化中,保障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