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为学习和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长春市文广新局在市群众艺术馆组织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
此次保障法培训班邀请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进行专题讲座。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卢福建出席并讲话,对长春市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的部署。
市委宣传部、市委市政府政研室、市编办、市总工会、共青团长春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园林局、市体育局和市文广新局等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长春市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文化主管领导、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单位领导和长春市所有街道(乡镇)文化站负责人共计35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对长春市各级文化工作者在工作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准问题、摸清差距、理清思路、补齐短板具有重要意义。长春市以本次培训活动为契机,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相关内容逐条逐项落实到工作当中,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示范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