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0-12-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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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管理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和提供法治保障。根据吉林省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吉法办发〔2020〕15号)相关要求,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文化市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见附件,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无行政强制权,故未制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docx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