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吉林省考区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9日
吉林省考区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吉林省考区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考务组织工作, 建立健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及时管控和妥善处理涉考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号),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要求,制定吉林省考区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吉林省考区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安全监管处及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统筹协调,由长春、吉林、通化和延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站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考站要统筹组织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协调卫健、疾控、公安等专业部门力量,科学制定工作方案。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安排部署到位、防控措施到位、投入保障到位,确保考试组织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实现“平安考试”和“健康考试”。
(二)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考站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针对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清单化、流程化、具体化,精准管控,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环节,落实“四早”措施,强化支撑保障,及时化解组织考试及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三)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各考站要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考试期间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内做出反应,及时上报,迅速到位。
三、考前准备
(一)加强考前组织管理。各考站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全面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考试期间所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考试入场模拟演练和疫情防控演练,重点加强对入场时间节点的把握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要点的掌控,切实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考前须召开考务培训会,应邀请卫健部门专家授课,增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考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落实考场防疫布置。各考站须督促考点在考试地点周边做好区域管理,设置入场示意图,管理区域内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设置须保证间距,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5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此外,各考点须根据普通考场数量,设置备用考场,原则上每10个考场设1个备用考场,不足10个考场的考点至少设置1个备用考场。备用考场要配备常用药品,有条件的要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三)全面做好清洁消毒。各考站要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制度,考前对考场、考站办公室、考试指挥中心等场所进行通风换气和表面预防性消毒,不留盲点、死角,确保场所卫生干净整洁。考试期间,须保证考场、考站办公室、考试指挥中心等场所每日消毒至少3次。在此基础上, 考站应集中排查整治电器设备和线路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安全保障。
(四)优化工作人员配备。各考站要安排专人专职负责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按每个考点至少2人配备,后勤、安保等工作人员按考点实际情况配备。
(五)完善防控物资储备。各考站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健全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考点清洁消毒工作,包括消毒产品的管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同时,做好化学消毒剂等物资的安全存储和使用,严防火灾等次生灾害发生。
四、考中措施
(一)严格入场体温检测。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本地健康码绿码有序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身份证、 健康码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体温检测区进行测温,考生体温低于37. 3℃方可进入考点。如考生体温超过37.3℃,由考点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退。工作人员体温超过37.3℃的,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二)加强突发事件处置。考试开考后,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须由医务人员将其带至隔离区进行诊断,经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启用备用考场进行考试。经医务人员评估不可以参加考试的,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后,由考试工作人员做好考生安抚,协调卫健部门进行善后处置。
(三)完善考生建档监测。各考站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建档监测,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做到“人人尽检、不漏一人”,规范建档记录,持续做好精准防控,努力实现考试防控管控工作“全区域、全流程、全环节,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各考站要把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作为考试工作中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协调本地卫健等部门做好专业指导,建立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切实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合力。对在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拖延、擅离职守、隐瞒实情、漏报谎报等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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