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通知
时间:2021-11-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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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改委(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发改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改局:
根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国家标准,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细则(试行)》,经创建单位自评、自愿申报、市(州)文化旅游、发改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评定、会议研究,网上公示无异议,认定以下11家申报单位为“吉林省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名单公布如下:
1.长春市红旗街旅游休闲街区
2.长春市桂林胡同旅游休闲街区
3.长春市巴蜀映巷旅游休闲街区
4.吉林市河南街旅游休闲街区
5.吉林市东市场旅游休闲街区
6.集安市滨江广场旅游休闲街区
7.抚松县万良镇步行街旅游休闲街区
8.前郭县法雅旅游休闲街区
9.长白山池西区白桦旅游休闲街区
10.梅河口市爨街(美食不夜城)旅游休闲街区
11.梅河口市十里铺旅游休闲街区
请各新认定的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加强管理服务,不断完善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进一步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促进旅游休闲街区高质量发展。
特此通知。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