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8 08:39: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现将省“双减”办《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文旅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属地“双减”办及教育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平台调度工作,协力做好艺考培训机构的管理。同时,各地区要抓紧完成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工作,省厅将适时进行督查和通报,在规定时限内未备案的培训机构将不得经营,并给予处罚。
联系人:陈海文 电话:0431-82752801
附件1:关于商请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函.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教监管厅〔2023〕2号 ).pdf
附件3: 吉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教联〔2023〕66号).pdf
附件4:艺考培训规范管理2023年调度表.xlsx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7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