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办法》(吉文发〔2011〕294号)的相关规定,2015年,省文化厅部署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2016年,省文化厅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省各地及省直各相关单位申报的传统医药类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现将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向省文化厅非遗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人:袁媛;联系电话:0431—85614108。
特此公告。
附件: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
吉林省文化厅
2016年12月5日
附件:吉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医药类)推荐项目名单传统医药(共9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1 |
“耿一针”中医针灸 |
吉林省针灸学会 |
2 |
满族祖传“甲针”疗法 |
吉林市 |
3 |
藤草药酒制作技艺 |
四平市 |
4 |
长白山王氏中草药炮制技艺 |
通化市 |
5 |
蒙医放血疗法 |
前郭县 |
6 |
应氏奇穴埋线疗法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7 |
岳氏万全堂胃病诊疗法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8 |
单氏中医诊疗方法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9 |
孟氏接骨疗法 |
省中医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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