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通化市东昌区等3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时间:2023-11-06 15:1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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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吉发〔2018〕46号)》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吉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拟确定通化市东昌区、延边州珲春市、延边州龙井市3家创建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31室,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