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评4A级旅游景区进行奖补的公示
时间:2023-11-28 16:57: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吉林省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文旅联发〔2023〕36号)要求,按照《吉林省省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22〕1174号)和《吉林省扶持涉旅企业奖补细则》(吉文旅联发〔2023〕40号),拟对2022年、2023年新评定4A级旅游景区进行奖补,现将名单公示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联系地址: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邮编:130021
附件:2022、2023年新评定4A级旅游景区名单.wps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