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9 13:31: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吉林冬季新品线路研发及推广”踏查活动
二、预算金额
11.2938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活动地点
吉林省各市(州)
四、完成时间
1.线路踏查:2024年11月11日-11月18日;
2.线路编制:2024年11月21日-11月30日。
五、项目概况
(一)以省内新增文旅项目、文旅产品、新兴文旅业态为主,踏查度假区、滑雪场、景区(点)、博物(科技)院、馆网红打卡地等重点文旅资源,深入了解全省文旅产品新情况,掌握全省2024——2025雪季产品及文旅业态市场运营信息;
(二)邀请业界专业人员组建踏查团队,组织实施线路踏查活动;
(三)整合优质文旅资源,研发设计新品线路;编写文案及编制线路册等相关工作。
六、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五)需具有组织相关行业踏查(采风)活动能力,掌握吉林省文旅资源且具备制定旅游攻略和研发编制线路的人才队伍(提供相关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及上文要求声明函、网页截图;
(五)单位资格证明文件;
(六)线路踏查实施方案。可包括团队成员简介、相关服务、企业业绩及完成本项目能力;
(七)线路编制方案。可包括线路设计理念、线路册架构、线路格式及线路内容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格式均自拟,且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一份。
八、评定标准
对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格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九、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6: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11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崔华
联系方式:85614162、15304451573
十、公示方式
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四)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0月29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