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开展好域外文旅形象、文旅品牌、文旅资源推广活动,助力服务吉林文旅企业向好发展,现为参加“国内重要文旅展会”企业选取保障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内重要文旅展会(保障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
7.738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内容
秉持“助企惠民、节流开支、降本增效”的原则,拟组织省内相关文旅企业,参加国内重要文旅展会,企业参展人数以各地展位分配数量为依据,主要保障企业人员落地食宿及市内小交通等服务,保障经费标准以吉林省省直机关赴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吉财党群〔2016〕323号)为准。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2月31日
地点:国内重要客源省份(北京市、上海市、西安市、乐山市、武汉市、桂林市等)
五、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接待保障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在长三角、珠三角、西南、西北、华中地区具有接待服务合作渠道,具备邀请当地旅行商、媒体等协助参会及宣传推广能力;
(五)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六)此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旅行社(或相同营业范围的中小企业)承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四)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团队成员简介、相关服务业绩及承担本项目能力等。
以上材料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七、评定标准
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技术及专业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6:00前。纸质材料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送至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113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投标。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新民大街1162号
联系人:崔华
联系方式:0431-85614162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