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为“吉林省消夏避暑休闲季接待保障服务”选取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夏避暑休闲季接待保障服务
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预算金额:48.5万元(根据活动方案需求,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完成时限:
1.吉林省消夏避暑休闲季接待保障服务: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
2.结案报告: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3.制定接待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宿、交通保障及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4.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近3年内承接同类项目的佐证材料;
7.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格式均自拟,且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二、采购需求清单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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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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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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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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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夏避暑休闲季接待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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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邀请省内外旅游行业重要嘉宾。
2.负责嘉宾及活动相关人员食宿、交通等接待工作。
3.负责活动场地涉及到的相关保障工作。
4.负责活动中涉及到的相关物料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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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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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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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标准
对递交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1.具备完成项目的资格条件;
2.获得省级以上相关荣誉(提供证书等佐证材料);
3.按照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合理且完整设计方案,操作性强;
4.近3年内承接同类项目等良好业绩(提供合同佐证材料);
5.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6:00前。纸质材料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305室。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胡海军,联系电话:15304458087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