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留言办理,加快建设人民信赖和满意的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法治化,进一步提升留言办理质效,现制定本方案。
一、日常管理
本方案所指网民留言包括中国政府网“总理信箱”、省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长热线)、厅局长信箱、人民网领导板块等渠道网民留言(以下简称留言)。留言办理工作由厅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即:留言的受理、转交、督办、平台回复、电话回访、整理归档以及转办平台交办的其它工作。各处室、各单位根据留言诉求内容负责具体答复工作,形成标准的答复文本。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受理,并行成工单。如不属于厅职能范围的,由办公室协调退单。
(二)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批(视留言重要程度决定是否请示主要领导),明确具体承办业务处室或单位。
(三)转交:办公室办理人员及时将留言工单转交相关处室、或者单位,并明确办理时限、办理内容要求等。
(四)办理:相关处室、单位接到留言工单后,须明确具体办理人员,并在规定期限内形成办理意见,经负责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将办理意见(电子版)交办公室。如诉求人另要求电话等方式答复的,办理处室、单位除出具办理意见外,还需电话等方式答复诉求人。在办理过程中,如需其他处室或单位协助提供相关资料的,办理处室、单位应直接联系协调,并形成统一的答复意见报办公室。
(五)回复:办公室收到办理处室、单位办理意见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及时在留言平台予以回复。
(六)督办:办公室要做好留言的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提醒办理处室、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做好回访、归档等工作。
三、办理内容
(一)共性问题处理。各处室、各单位要留言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归口认领,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有的放矢地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高效推进整改、规范整改资料。办公室建立与各处室、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留言事项的统筹,避免工作交叉重复,切实构建起问题分解、台账销号、动态跟踪、结果反馈的留言办理工作闭环,促进留言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督查与回访。通过日常监督、电话回访、专项督导等方式,对留言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即看留言是否如期办理,看留言是否得到落实,看反馈问题是否及时解决,看办理流程是否规范,看留言内容是否具体无套话,强化抽查与回访综合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留言办理质效。
四、具体要求
(一)办理时限。办公室接到留言后,初步审核是否应由本单位承办,如果认为是,将按程序转交相关处室、单位尽快办理。如果认为非本单位权属,需说明原因,并在1个工作日内回退。超过1个工作日的,视为已受理,不接受回退。各处室、单位自接到交办工单时起,1个工作日内必须与诉求人取得联系,了解服务诉求,并在3个工作日内形成办理意见。
(二)办理结果。留言办理结果一般应包含以下要点:诉求事项是否属实;诉求事项是否解决;诉求事项符合政策要求应该落实的,注明合适能够解决,怎样落实;诉求事项不属实或无法落实解决的,应说明详细情况,并提供政策依据。
有下列情况的,作退回重办办理:
(1) 处理结果不符合答复标准,偏离实际、答非所
问、避重就轻、应付了事的;
(2) 未回复的,或超时回复的;
(3) 处理结果过于简单,经回访,诉求人不满意的。
(三)其他要求。办理处室、单位须形成办理结果意见,详细说明沟通过程、办理过程、最终结果,同时形成网民答复意见书,办理结果意见书和答复意见书一起报办公室。
留言办理中,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厅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