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0 12:26: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2021年5月31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切实加强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厅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促进我厅新媒体矩阵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结合我厅和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新媒体宣传、服务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新媒体矩阵是指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开通、认证并运维的政务新浪微博、微信订阅号(服务号)、头条号、一点号、企鹅号、百度百家号、澎湃号、人民号、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官方账号。
第三条 新媒体矩阵是进行文旅政务公开,对应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上舆论,开展政民互动以及网络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是联系群众、服务游客的重要窗口,是宣传吉林旅游品牌、传播吉林文化、弘扬社会正气和正确应对舆情的有效方式。
第四条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处室协作、整体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 运营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运营和管理由宣传处负责,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第六条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新媒体矩阵的规划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负责全省文旅宣传信息新媒体矩阵发布;负责对新媒体矩阵信息发布、互动留言情况进行监督、考核通报;负责新媒体编辑、客服人才队伍管理和培养;负责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新媒体矩阵发布;负责涉文旅互联网舆情监控;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媒体矩阵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章 发布内容
第七条 发布政务信息。围绕党委和文旅厅中心工作,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文旅业发展动态等,以增进公众对文旅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于涉及文旅厅的重大突发事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时间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第八条 加强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对涉及面广、社会关切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邀请业务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等通过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积极运用数字解析、图表图解等易读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和影响力。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社会关注关切的涉及文化、涉及旅游的相关舆论,开辟话题(栏目),发布新成就、新经验、新亮点,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第九条 拓展服务功能。基于新媒体矩阵、小吉+新媒体营销服务平台小程序等移动场景化服务开展基于位置服务的文旅目的地查询、公共文化场馆、酒店查询、饭店查询、娱乐查询、天气预报等功能;实现旅游投诉和文化举报等功能。
第十条 信息发布内容范围:
(一) 省委、省政府涉文化和旅游中心工作及重大决策部署;
(二) 省文旅厅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点项目的相关情况;
(三) 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涉文旅相关的事件及处置情况;
(四) 具体要求:
1. 新媒体矩阵平台类别、属性及账号
类型 |
名称 |
属性 |
微信订阅号 |
悠游吉林 |
即时通讯新媒体 |
微信服务号 |
吉林省文旅新观察 |
|
今日头条 |
悠游吉林 |
新闻聚合客户端 |
企鹅号 |
悠游吉林 |
|
百度百家号 |
悠游吉林 |
|
一点资讯 |
悠游吉林 |
|
澎湃新闻 |
悠游吉林 |
|
人民客户端 |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
|
新浪微博 |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
社交化新媒体 |
一直播 |
悠游吉林 |
在线直播平台 |
头条直播 |
悠游吉林 |
|
抖音 |
悠游吉林 |
短视频平台 |
快手 |
悠游吉林 |
|
微视 |
悠游吉林 |
|
微信视频号 |
悠游吉林 |
|
小程序 |
吉林省文旅微地图 |
场景应用平台 |
微网站 |
小吉+ |
微门户 |
2. 新媒体宣传内容分类
内容分类 |
类型细分 |
例子 |
文化和旅游宣传 |
单一目的地宣传 |
某景区深度介绍 |
某景区活动介绍(需配景区介绍) |
||
某景区优惠介绍(需配景区介绍) |
||
地域目的地 |
地域六要素类集合 |
|
地域六要素类推荐 |
||
地域线路穿线推介 |
||
地域节庆活动集合 |
||
深度宣传报道 |
||
公共文化信息 |
图书馆、博物馆、地方文艺院团 |
|
吉林文化 |
非遗、地方文艺、曲艺、考古等信息 |
|
新闻 |
|
重大节庆活动 |
重大行业新闻 |
||
重大项目落成 |
||
重大突发事件 |
||
政务信息 |
政策法规 |
法律、法规、政策发布 |
各类解读 |
||
公告通知 |
全民须知 |
|
政务公开 |
||
行业须知 |
||
新业态 |
引导消费 |
能接近旅游但在旅游业边缘的旅游形式 |
房车、徒步、俱乐部、户外、极限等 |
第十条 信息发布内容应遵守《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定。严禁发布以下信息:
(一) 违反宪法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
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五) 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公
共秩序的;
(九) 未经确认的敏感类新闻;
(十) 未经决议的行政管理事项(公开征求意见除外);
(十一)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官方微博,每周上稿件,由新媒体客服部统筹审核、发布。编辑室、话题、发布时间、内容要求、对应部门:
第十二条 微信公众号,除宣传处报送新闻稿件,要求内容原创优质稿件,篇幅合理、用图精美、手段多样、结合季节以区域性宣传稿件为主,撰稿形式符合新媒体网民阅读习惯,严格审核内容准确性。订阅号每日一篇高标准精品目的地营销稿件,由新媒体编辑部负责组稿,适当结合地方报送高标准稿件及重大节庆活动、新闻事件,旨在提升订阅号高质量内容及悠游吉林品牌。
第十三条 新闻聚合平台,政务网信息快递、地方资讯、媒体看吉林信息;各地报送上来的新闻及目的地宣传信息;交通、高速、气象、应急、减灾等官方网站、微博发布的及时性对旅游有影响的信息;国家文旅部官网发布有关吉林旅游、行业大动态、倡导文明旅游等相关信息;所需发布的政务公开信息;重要节假日的旅游统计、旅游执法部门的处罚公告、倡导等相关信息;其他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信息准确性、规范性要求:
(一) 有关景区的名称问题,主要体现在景区全称和简
称,严格按照《全省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名单》信息为准。请各编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撰稿时仔细核对。其他如有需要编辑的景区不在名录内的按照《2014版旅游指南》名称为准。
(二) 有关于景区及六要素相关单位的介绍描述内容,
第一参考版本《2014版旅游指南》,第二参考版本(各单位官方网站),第三参考标准(百度搜索,但百度搜索的信息需要核对)。
(三) 相关单位tips(提示)信息。一是地址标准(地
级市+县区+门牌号或公路里程位置)或(地级市+县区+乡镇+交通指引)或(地级市+主干路名称+门牌号或公里数);二是自驾引导信息标准(核心出发地+主要公路名称+主要途径地及公里数)或确认位置后通过高德导航或百度地图等引导路径简要描述;三是电话信息标准,原则上400优先、公共电话号码其次、手机号码最后,信息以最新更新相关信息名录或2014版旅游指南为准,拿不准的信息需拨打电话核实准确性;四是其他类提示信息注意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 微博话题内容要与配图完全相符;微信及其他客
户端标题要与正文内容相符。
(五) 新媒体矩阵全平台所发布的信息,相关工作人员
对转载、报送、即时现场直播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做到所有内容有二次校准的流程,有核实的义务。
(六) 关于图片,原则上不允许利用百度或其他图片搜
索引擎搜索图片,各编辑部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自行组织素材库,共享互通,积极与各地文旅局和相关涉旅单位建立联系,征集图片素材。关于摄影师的图片明确标注摄影师姓名,做到图片有出处。
(七) 关于转载或上报的各平台分发内容严格执行信
息来源标注,从公众号来的标注其公众号名称,哪个单位报送的标注哪个单位全称,个人上报的标注个人姓名。
第五章 信息审核
第十五条 落实三审制度,保障信息方向的正确性和准确性。按照先审核,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涉及政策解读、重大活动、重要事件、主要领导的政务信息,编辑初审,报运营总监复审,分管主任终审后发布。重要稿件报厅宣传处把关。
第十七条 常规性关于文化、旅游宣传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员初审,新媒体矩阵各平台编辑复审,运营总监终审后发布。
第六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条 应急管理是为提高“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矩阵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
第二十一条 试用范围: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媒体矩阵各平台。
第二十二条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岗位值班,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定时对账号密码进行更换,使用强口令密码;不在非工作、家庭场合登录系统账号(紧急情况除外);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动态巡检。
第二十三条 矩阵由管编辑及运营总监密切监视信息内容。发现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信息时,管理人员应立即向负责人通报情况,再由负责人向分管主任逐级汇报;紧急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消除隐患,及时删除相关信息,降低损失;及时调查取证,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尽量保留相关证据。
第二十四条 事件发生后,要对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和总结评估,及时撰写总结报告。吸取经验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七章 组织保障
第二十六条 落实保障措施。安排专项资金落实信息采集、运营管理、技术开发及人员保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宣传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