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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文旅行业实际,制定了《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526

   

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部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机关监管处,负责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入推进本地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文旅部门监管责任和文旅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单位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自查自纠排查治理隐患;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规定,深入推动文旅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施精准监管,落实“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对风险隐患实行“责任制+清单”管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安全监管队伍力量,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关心安全监管人员,加大相关保障力度,支持安全监管人员工作,保护其权益。

  (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提高单位安全管理能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大安全投入,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六是加强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提升文旅单位消防管理水平。加强文旅重点场所以及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管控,严格落实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及时整改隐患问题。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强化应急演练。二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A级景区、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加强旅游包车管理。一是开展对旅游包车的专项检查治理。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旅行社租车环节管控。要求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汽车公司,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三是落实导游人员职责。导游人员按规定乘坐“导游专座”,在行程中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提醒游客安全乘车。

  四、时间步骤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5月)。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各地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文旅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5月至12月)。各级文旅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建立健全、补充完善具体制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推广运用整治成果,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旅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坚决防止走过场、形式化,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改进工作方式。要优化监管方式,实施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单位自查自纠,对单位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举报重大隐患,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格追责问责。各级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整治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组成督导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明查暗访,抽查评估各级文旅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于530日前上报本地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从7月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4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每年1230日前报送本年度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 2020-06-12 ]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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