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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来源: 字体显示: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教卫体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省图书馆、省文化馆: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推进文化强省、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和全省实际,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完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一是推进示范性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各地要根据乡村文化资源体量和群众的实际需求,在人口集中、文化氛围浓厚、积极性高的村(屯),通过自建、援建、置换、各方赞助等方式建设独立的示范性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今年底前,每个县(市)要至少推动建设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功能基本满足村民需要、制度健全的村级示范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二是推进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各地要根据村屯实际需求稳步开展农村文化小广场向自然村屯进行延伸建设相关工作,满足村民对室外活动场地的实际需求。同时,以县级为单位制定完善农村文化小广场使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农村文化小广场可以长期使用。三是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治理工作。各地要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结合乡镇机构改革、总分馆制和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加大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治理力度,夯实乡镇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体多用。

  (二)实施文化惠民项目。一是开展主题性群众文化活动。各地要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认真谋划,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好主题性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省里将组织开展第十三届“长白之声”合唱节、第五届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大赛(展)等贯穿全省的主题文化活动。二是促进免费开放工作提质增效。各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适时对标国家评估标准,进一步规范开放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不断提升免费开放的服务品质,持续培育和打造有影响力受欢迎的免费开放服务品牌。今年底前,要实现免费开放服务品牌培育市级馆不少于4个、县级馆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不少于1个的基本目标。三是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以县为单位设立全民艺术普及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城市社区和乡村开展艺术普及工作,加大基层文艺爱好者的培训力度,繁荣群众文艺。同时,加强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培育和打造工作,今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以城市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分别培育和打造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整合群众文化资源。四是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工作。各地要围绕文化志愿者准入(出)、活动开展、过程管理、品牌培育、工作保障等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本地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向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公共文化服务。2021年各地文化志愿者工作要有实质性推进。五是保障特殊人群基本文化权益。各地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过程中,要依托现有资源有针对性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谋划和开展一些文化活动,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保障其文化权益。

  (三)推进公共文化改革工作。一是开展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各地要依托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资源优势,分期分批开展乡镇(街道)总分馆制建设。今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要至少完成一个乡镇及街道(或社区)总分馆建设任务,为下步在乡镇(街道)全面铺开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二是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对2020年中央补助实施的数字化项目进行验收。各地要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阵地,积极开展数字化服务,探索建设智慧型图书馆和数字化文化馆,增加群众文化数字体验式服务项目,创新数字化服务方式。三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配合国家对第一批、第二批示范区的后续创建工作开展回头看。检查第三批示范区后续三年创建规划落实情况。推动第四批示范区创建单位制定出台后续三年创建规划。举办示范区创建城市交流活动。对四批示范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项目多年没有开展或示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项目进行整改或摘牌。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建设。“十三五”期间,已经成立理事会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要切实按照理事会章程定期召开会议,发挥理事会在民主决策、管理事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事业发展。五是推动行业发展。省图书馆、省文化馆是全省两馆行业发展的龙头,在推进建设智慧型图书馆、公共文化云等重点工作上要切实发挥好示范和指导作用,通过学会、协会等组织和每年举办会议等时机,加强对市县两级馆的业务培训,推动两馆行业服务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发挥好公共文化主阵地作用。

  (四)完成国家专项工作。一是推动文旅融合。按国家要求分别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是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开展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和推荐工作。开展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评审和命名工作。三是组织参加国家举办的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各地积极参加全国广场舞展演、大家唱合唱节、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等活动。四是按步骤实施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示范项目。

  二、持续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一)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推动完成3A级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2000平方米厕所建设任务,做好申报、评审、补助、跟踪检查等工作。同时,各地要对往年厕所建设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往年收尾建设、百度地图标注等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全国旅游厕所管理平台》各项数据。各市县要按照《吉林省旅游厕所暂行管理办法》开展明查暗访,加强旅游厕所管理。

  (二)加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评定管理工作。会同省交通厅开展2021年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并对2019年评定的城市旅游集散中心进行复核,对质量等级下降,分值低于标准的予以摘牌,要求其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定。

  (三)强化老年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各地要切实按照国家要求,采取措施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通过采取服务现场设置专门的服务窗口或岗位等方式,提高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服务适老化程度,强化服务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重视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关键之年。各地要切实按照省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十四五”规划,认真谋划、实施和规范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担起主体责任,制定好相关工作方案,确保中央和省里的工作要求在基层能够落地见效。

  (二)注重落实。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的工作任务,为后续逐步推开打好基础。同时,各地要加强经验总结,并以市或县为单位加强宣传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省里将结合乡村振兴考核工作,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工作开展。

  (三)加大投入。省财政厅已于2020年底提前下达了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吉财教指〔20201375号),各地要积极谋划好相关工作并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对接,商定资金使用事宜。同时,省里将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对各地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四)强化监管。各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做好本地区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展开。省里将根据工作需求,适时开展检查。同时,根据工作实际,本文中相关工作任务将会被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各市县一定要切实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315

[ 2021-03-11 ]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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