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公示
时间:2023-11-06 15:1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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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22)和《吉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推荐,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认定,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达到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名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反映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以便核查。
邮寄地址及邮编:长春市新民大街1162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31室,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614120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