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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吉林省文化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时间:2018-04-20 10:43:00 来源: 字体显示:  

XXX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省文化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事业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的提案我们做了认真的研读,深受启发,收获颇多。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目前我省农村“文化惠民”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

  近年来,省文化厅按照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始终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全厅重要工作摆上工作日程,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保障,相继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指明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明确了政府保障底线标准,为推进文化惠民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推进项目惠民

  (一)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初步形成。经过近年来的持续建设,目前,全省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626个,实现乡镇全覆盖。每个行政村都依托村部建设了村文化活动室,保障了村民开展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

  ()村级文化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农村文化小广场是农村开展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是农民休闲娱乐、传播文明新风的重要场所。2014年,省文化厅在全省农村文化大院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项目,每年建设200个,并被省政府列入民生实事加以推动。每个农村文化小广场省级财政补助10万元,要求小广场砼硬化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并配有健身路径、照明等设施。为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2017年,省财政厅针对全省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县下达了1.67亿文化小广场专项建设资金,省文化厅印发了《全省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县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的实施方案》。目前,1670个行政村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已基本建设完成,加上原有建设的,实现了全省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县全覆盖。同时,梅河口、农安、蛟河、图们等部分市、县,特别是松原地区也在积极自行组织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共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6942个,占全省9265个行政村的75%2017年初,省文化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印发了《吉林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三年规划(2017—2019年)》,计划在“十三五”末暨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依托农村文化小广场,每个行政村都组建了一支或多支艺术表演团队,充分发挥了农村文化广场的娱乐、健身、学习教育等功能,带动当地文化繁荣发展,真正把文化广场建设成为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乐园,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依托各级公共文化设施,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模式,每年举办全省“健康生活·悦动吉林”、和“农民文化节”主题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每年“两节”期间,全省农村开展和举办各类文化活动1000余场,参与人数达500多万人次,特别是今年按省政府要求我厅启动“健康生活·悦动吉林”主题性文化活动,有效丰富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省文化厅积极组织送演出“送演出下基层”活动,其中,为农民群众送演出2400余场。此外,每年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征取国家资金每年为全省8个国贫县送戏曲576场次。

  (四)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边疆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覆盖辐射能力,促进边疆和谐稳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吉林省分中心实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边疆县市乡镇基层服务点45个,数字文化驿站233个,为边疆地区基层群众提供随时随地的数字文化服务,打通了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提升贫困村文化服务能力。为落实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做好文化精准扶贫工作,提升贫困村的文化服务能力,改善贫困村文化设备条件,我厅于2016年4月份启动了全省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补助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20162018)分批对全省1493个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给予资金补助,标准是每个贫困村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村民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投影仪、组合音响等。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设备补助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每年的建设指标、设备配备标准、具体要求等。目前,已完成1100个贫困村的设备购置补助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2018年将为余下的393个省级贫困村配备设备,现正在积极推进中。

  (六)实施“吉林印记”乡村博物馆建设项目。“吉林印记”项目,是以吉林省传统村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特色的村落为基础,建设、改造或利用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搭建综合性的文化平台,传承和展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吉林地域优秀传统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十三五”期间拟建设70至100个乡村博物馆。截止目前,2017年已基本完成了15个乡村博物馆的项目建设。

  (七)加强农家书屋建设。经过近几年来的积极建设,全省共建有农家收屋9365个,实现村级书屋全覆盖,每个书屋都有专兼职管理员(专职管理员577人,兼职管理员8788人)。为加强农家书屋建设,每年投入880余万元,对全省农家书屋更新出版物60余万册。全省各地每年依托农家书屋开展各类阅读活动7000余次。村员开展借阅活动已经常戊态化,为农村群众增收制定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八)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由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公益性文化创新工程,通过文化共享工程网络体系,以卫星网、互联网、镜像、移动存储、光盘等方式,实现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主要是加强县级图书馆和村级基层服务点信息网络建设。截止目前,我省已完成了60个县级支中心,乡镇基层服务点625个,村级基层服务点9127个中心建设任务,累计投入3280万元。每年依托这些基层服务点,全省开展活动近400余次,受众333077人,其中,农村开展活动近180余次,受众65155人,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虽然省里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持续在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但也存在很多困难和不足。主要是政策落实有难度。省委、省政府2015年印的《关于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农村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该意见的附件《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对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具体任务比较明确,但是由于受当地财力限制,有些工作落实起来难度非常大。比如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带有政府补贴性质的文化协管员,就很难落实到位,农村文化的组织和管理大多靠村干部和当地文化爱好者来实施,这种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村民对文化需求的现状,在繁荣群众文艺方面效果受到制约。同时,村文化室全部依托村部进行建设,但村部内部可用于村民开展文化活动的空间相对较小,难以满足村民的实际需求。

  三、下步工作

  我厅将继续以实施各项文化惠民项目为抓手,以深化各项文化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强化文化阵地作用,全力推进全省农村文化建设,为满足全省广大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文化需求提供持续动力和基本保障。

  一是加强政策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重大文化政策,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2017年31日起施行),执行好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并推动指导各地出台落实省里各项政策的配套文件,为持续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提供地方政策保障。

  二是加强改革创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送演出下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等重点工作,落实好《“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公共文化供给服务效能。

  三是加强协同推进。依托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为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搭建平台,深化合作,持续强化工作保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委员理解、批评和指正。并请您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反馈至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具体内容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吉林省文化厅

                                20184月10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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