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5-11-28 15:50: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牢树“游客为本 ·服务至诚”理念,全面提升我省旅游服务水平,增强游客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我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推广建立“标杆服务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旅游服务人员是旅游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是展示吉林旅游形象的重要窗口。其服务水平、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直接影响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关系到我省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美誉度。当前,我省旅游业正处于提质升级的关键时期,建立“标杆服务员”制度, 旨在通过选树一批服务规范、技能精湛、作风过硬、游客赞誉的优秀服务典型,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行业形成 “ 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提升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技能,从而整体提升我省旅游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人性化水平。
二、内容与标准
( 一)明确标杆范围。“标杆服务员”的评选推广覆盖旅行社导游、领队;A 级旅游景区讲解员、售票员、检票员、观光车驾驶员、咨询服务人员;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的前厅接待、客房服务、餐饮服务人员;旅游度假区、旅游集散中心等各类旅游服务窗口的一线从业人员。原则上符合评选条件的,一个单位可以申报一名。
(二)严格评选标准。标杆服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业务精湛,技能过硬: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应急处置和精准服务能力。导游、讲解员等需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和生动的讲解技巧,导游优先推荐按时参加在线培训以及获得省赛名次的人员。
3.服务规范,举止文明: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仪容仪表整洁得体,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流程规范高效。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致,能够超越基本要求提供个性化、情感化服务。
5.口碑良好,游客满意:服务零有效投诉,经常获得游客表扬或在各类平台获得广泛好评,服务事迹突出,具有示范效应。
(三)规范评选程序。按照“企业推荐、属地管理、分级评选、动态复核”的原则进行。
1.企业申报:各旅游企业依据评选标准,内部遴选推荐候选人。
2.初步审核:各县(市、区)文旅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
3.综合评定:各市(州)文旅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可结合材料评审、技能考核、暗访检查、游客回访等方式),择优确定本地区 “标杆服务员”名单。
4.省级备案:各市(州)评选出的“标杆服务员”名单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省厅将适时择机从中遴选部分事迹特别突出、代表性强的服务员,作为省级标杆进行宣传推广。
5.动态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标杆服务员”实行动态复核管理,对不符合标准或发生有效投诉、违规违纪行为者,取消其称号。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标杆服务员”制度的推广建立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本地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指导督促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二)强化培训激励。要加大对“标杆服务员”的培养力度,优先安排其参加有关高级别培训、研修和交流活动。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获评“标杆服务员”的个人及其所在企业,在评优评先、品牌推广、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对 “标杆服务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发挥示范效应。要通过经验交流会、技能展示、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标杆服务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服务方法。组织开展“传帮带”活动,鼓励标杆服务员与同行结对子,分享经验,共同进步,形成“ 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效应。
(四)注重长效建设。各地文旅部门要丰富服务举措,发挥职能优势,要将“标杆服务员”制度与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标杆服务员”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市(州)文旅部门请于2025年 12月12日前,汇总本地区“标杆服务员”人员名单,及时填写备案登记表 (见附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1月28日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