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预算评审和省级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文物)项目预算评审的竞价公告
时间:2026-01-13 09: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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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标段名称:
包1.吉林省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预算评审
包2.吉林省级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文物)项目预算评审
(二)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承接。
3.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二、采购需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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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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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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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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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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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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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吉林省国家文物保护资金项目预算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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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吉林省拟安排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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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0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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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总投资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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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27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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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吉林省级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文物)项目预算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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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吉林省拟安排省级文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文物)的项目预算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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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40项/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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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总投资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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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22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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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报价形式采用费率报价
供应商须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单个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费=按照1.5‰*供应商成交折扣率。
(示例:如供应商报价折扣费率为70%,则单个项目预算评审服务费=按照1.5‰*70%)
三、请供应商提供服务方案,包括项目理解、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档案资料管理方案、项目团队整体配置、履约能力(2023年至今文物保护类项目造价咨询的有效业绩证明)、报价等内容。两个标段相关以上内容有所不同的,如折扣率不同,项目团队配置不同,可说明或单独提供。
四、联系方式
起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接收服务方案时间:工作日8:30-16:30
接受服务方案方式:邮寄纸质胶装文件一式两份。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室
联系人: 张彤
联系方式:0431-88904948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