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团队参加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04-22 15:1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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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组织团队参加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项目
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需递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单位简介和报价函(报价为含税全包价);
3.“信用中国”或“信用吉林”下载的无违法违规记录;
4.近1年内承接演出或活动策划类项目经验的佐证材料;
6.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7.组织团队参加新疆民间艺术季项目实施方案
以上材料格式均自拟,按照递交文件顺序装订,且均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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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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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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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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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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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团队参加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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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20—24人演出团队,按照文旅部及新疆相关要求组织具有朝鲜族特色的舞蹈团队,提供包括适配进行时表演、停驻式表演、舞台式展演等。于5月下旬赴新疆乌鲁木齐参加中国民间艺术季。包括省内外往返交通费、到达途中产生费用、人身意外保险、道具运输费及宣传推广等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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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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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含省文旅厅8万元+文旅部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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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时间及地点
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6:00前。纸质材料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联系人:李明阳,联系电话:0431-88906541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