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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长三角地区专项宣传采购公告

时间:2026-08-18 14:43:00 来源: 字体显示:  

  按照《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地区专项宣传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三角地区专项宣传

  二、项目预算金额

  46万元(根据项目方案需求,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拟配合“赴长三角地区开展吉林省文旅主题营销推广活动”,拟确定一家长三角地区主流媒体牵头,重点从吉林省主题文旅推介会、吉林省康养旅游资源和产品、吉林旅居康养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等三个方面,开展短视频、图文推送、话题营销、深度稿件等方式同步的立体式宣传。

  1.活动现场邀约。

  邀请长三角地区重点媒体约20家以上。

  2.内容制作

  主题宣传片(3分钟)1条;主题系列短视频5条;主题系列图文5条;15秒广告(开屏推送或推流);活动消息及深度报道不少于10条。

  通过网站或APP等不少于3个平台重点推送。

  3.话题营销

  宣传内容:设置专属话题,发布推介会相关消息+避暑旅居康养线路攻略等。

  发布媒体: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江浙沪文旅达人KOL+文旅KOL(不少于35名线上同步发布)

  四、报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备丰富的党媒合作资源与成熟的发布渠道。

  (四)拥有签约的新媒体达人及素人资源库,具备强大的内容策划与执行能力。

  (五)具备多语种视频制作、直播技术支撑与全网推广运营经验。

  (六)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四)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格式自拟,需有目录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六、公告时间

  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9:00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至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王越,联系电话:17390920515。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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