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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

关于对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的竞价公告

时间:2026-09-16 09:26:0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二)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采购需求清单

  (一)采购内容:结合国家、吉林省有关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对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文物现状进行评估,对其保护工作提出工作方案。

  (二)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编制《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1

473000

  

  (三)完成时限:中东铁路建筑群(吉林段)总体保护工作方案编制: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投标(报价)文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应包括: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包含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表、近三年完成业绩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技术部分。编制总体保护工作方案。

  (七)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八)其他资料。与评标有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须有目录并加盖公章。

  五、评定标准

  对递交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民主程序择优遴选,相关评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格条件;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专业技术团队;

  (三)按照项目内容和要求提供合理且完整的设计方案,操作性强;

  (四)近3年内承接同类项目等良好业绩(提供合同佐证材料);

  (五)项目报价及其他相关条件。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接收服务方案时间:工作日8:30-16:30

  接受服务方案方式:邮寄纸质胶装文件一式2份(1正1副),日期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室

  联系人: 张彤

  联系方式:0431-88904948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不予接收。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9.8.doc

            2.评分标准9.8.xls

责任编辑: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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