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促进吉林省旅游和经济大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十分丰富,类别齐全。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戏曲、歌舞、曲艺、美术、体育及传统技艺、传统医药、节庆民俗等10大类。项目涵盖汉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和回族等民族,广泛分布于全省各地。吉剧、松花砚雕刻、冰雪爬犁制作技艺等343个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满族说部、二人转、黄龙戏等44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延边“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和通化“长白山满族剪纸”2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已达1000余项。富育光、王中堂等10人被评为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36人被评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工作措施
一是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分项目录,在坚持非遗项目保护原则的前提下,推动具备条件的非遗项目产业化发展,倡导非遗项目与旅游、商贸融合,丰富传统文化产品资源,创建吉林省非遗项目产品(商品)知名品牌。“十三五”结束前,重点推动1-2个草编、食品加工类非遗组成部分扶贫开发项目。
二是推动振兴传统工艺计划。积极落实振兴传统工艺计划,促进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现代设计走进传统工艺,鼓励和支持企业和高校及全社会关注传统工艺,大力倡导“工匠精神”,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吉林品牌。重点对传统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开展培训,组织推荐优秀传统工艺传承人参加国家及省内研修研习和培训。举办传统工艺创意大赛,为传统工艺传承人提供竞技、展示平台。开展传统工艺城市社区体验、观摩活动,让市民近距离感受和体验传统工艺的无穷魅力。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传统工艺展示、展销、展演活动。今年文化和旅游厅与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传统工艺振兴实施意见》,同时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非遗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了第一批《吉林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三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以遗产日为契机,每年重点举办2-3次全省性大型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打造非遗作品(商品)博览会品牌,为非遗项目走向社会、走进百姓生活搭建平台。组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团”,组织开展非遗文艺创作、演出活动,通过非遗文艺晚会、省内外巡演以及电视网络汇演方式,推介、宣传吉林非遗文艺项目资源。加大与新闻网络媒体的合作力度,扩大非遗保护工作社会影响力。今年拟在长春文庙广场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活动,该系列活动也将在吉林、延边、松原、通化、白城等地同步开展。
四是推动我省非遗项目国内外交流。我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繁多,特点鲜明,对外文化交流资源丰富。我厅拟有计划地开展国内外非遗交流活动,精心组织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举办的全国性博览会等活动,积极与非遗保护先进省份开展业务交流。主动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省外办组织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争取每年组织“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团”及优秀传承人参加“一带一路”对外文化交流和“欢乐春节”对外文化交流展演活动,宣传展示我省优秀非遗传统文化,扩大吉林的影响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吉林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5月13日
|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814号